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HF-2007-0201)勘誤
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HF-2007-0201)勘誤
一 、通用條款51.1
刪除“(5)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造價調整”
相應的“(6)”改為“(5)” ,“(7)”改為“(6)”
二 、專用條款51.1
刪除“□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造價調整”
三 、通用條款20.4
刪除“20.4 製指定分包人應向承包人繳納管理費 ,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 ,管理費的具體數額在分包合同中約定 。”
四 、通用條款53.1
“預留金是用於實施工程的任一增加部分,或用於提供貨物 、材料設備或服務 ,或用於意外事件的一筆款項 。”改為“預留金是招標人為可能發生的工程量變更而預留的金額 。”
建設工程施工**分包合同(HF-2007-0213)勘誤
一 、通用條款34.1
刪除“(5)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造價調整”
相應的“(6)”改為“(5)” ,“(7)”改為“(6)”
二 、專用條款34.1
刪除“□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造價調整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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